(1)①广东省财政可以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与基本卫生医疗制度,保障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幸福广东。②发挥财政在稳定物价、增加居民收入、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③国家要制定合理的财政分配政策,保证广东财政收入与人民生活水平同步协调增长。④在落实上述指标体系中,要加大财政对上述有关行业的支出。
(2)在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中,就业和收入权重最大。建议:①政府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②劳动者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③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和保障制度,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提高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④拓宽投资渠道,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财产,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