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声字同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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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象形: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来的.2.指事: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3.形声: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4.会意: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 “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