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骑车从甲地到乙地,如果把速度提高20%,可以比原定时间早到一小时,如果以原速行驶120千米后,再提速25%

4个回答

  • 速度提高20%,节约了1小时,说明这原速度的20%,就是对应着时间的1小时,所以若按照原来的速度,从甲到乙的时间就为5小时.你这道题我产生歧义:如果以原速行驶120千米后,再提速25%这一句话有歧义.按照原来的速度,这个原速度是多少?是速度提高20%后的?如果不是,那又何来的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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