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点:
(1)标出变化元素化合价的始态和终态;
(2)求升价元素或降价元素变化数(顾前不顾后);
(3)求升价与降价变化的最小最小公倍数,分别作为氧化剂或还原剂的系数;
(4)配平变价元素,采用先平变价元素变价部分后平变价元素非变价部分;
(5)用观察法配平其它元素;
(6)检查配平后的方程式是否符合质量守恒定律.
注意点:
(1)标出变化元素化合价的始态和终态;
(2)求升价元素或降价元素变化数(顾前不顾后);
(3)求升价与降价变化的最小最小公倍数,分别作为氧化剂或还原剂的系数;
(4)配平变价元素,采用先平变价元素变价部分后平变价元素非变价部分;
(5)用观察法配平其它元素;
(6)检查配平后的方程式是否符合质量守恒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