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定义在数轴上的任一函数可以分解成奇函数与偶函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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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f(x)是定义在实数轴上的函数.
则[f(x)+f(-x)]/2是个偶函数,[f(x)-f(-x)/2]是个奇函数
这两者之和便是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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