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写法是两个不同的角度,第一种写法更客观些.题目是要考生讨论同意还是不同意.
如果同意,那就是不应该由私人机构提供.那就要在写私人医疗方面时,点一下有什么好处后,着重说弊端,为结论做铺垫.
如果不同意,那就是医疗可以让私人机构来提供.那么要以先分析公立医疗的优缺点,然后强调私人机构相对于公立医疗的好处,或者它能解决公立所不能解决的问题.然后下结论.
而且结论不一定就是agree或disagree,结论也可以写以公立为主,鼓励私立合理的对公立进行补充.因为同意或不同意,都显得很绝对,而现实中也是两种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