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汽车从甲地开往乙地,如果把车速提高20%,可以比原定时间提前到达,如果以原速行驶100千米后,再提速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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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速20%,速度与原速度比是1.2:1

    时间比是速度比的反比就是1:1.2,1.2-1=0.2单位,对应1小时

    因此用原速度行驶全程需要的时间就是1.2*1/0.2=6小时

    现在先用原速度行了100千米

    再提速30%,这样速度与原速度比就是1.3:1

    时间比是速度比的反比就是1:1.3,1.3-1=0.3单位,对应1小时

    因此用原速度行完后半程需要的时间就是:1.3*1/0.3=13/3小时

    所以用原速度行驶前面的100千米用的时间就是:6-13/3=5/3小时

    所以原速度就是:100/5/3=60千米/小时

    所以S=60*6=36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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