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同时间,速度和路程成正比,所以 甲的速度:乙的速度=(6000-2400):2400=3:2,乙图提高速度后,甲的速度:乙的速度==3:(2*2.5)=3:5,提高速度后,那么他们再次相遇时甲走了6000*(3/(3+5))=2250米,那么甲9分钟的路程应该走了6000-3600-2250=1350米,所以甲的速度=1350/9=150米/分
2.比平常早到了5分钟,也就是说,汽车少跑了5/2=2.5分钟的路程,按照相遇问题来看,相遇地点应该在李经理家,但是李经理提前30分钟出发,造成相遇地点离李经理家2.5分钟的车程.本来汽车应该在7:30分到李经理家,但现在7:27.5,李经理就遇到车了,所以李经理走路走路27.5分钟,相同路程,速度与时间成反比,所以车速是步行速度的27.5/2.5=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