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2011年12月工资收入13500,捐款希望工程6000元,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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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捐款希望工程6000元,其可扣除的捐赠限额为(扣除比例为30%)可以在税前扣除.

    则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额=(工资-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30%=(13500-3500)×30%=3000(元),

    按个人交五险后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税前扣除项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13500-3000-3500元=7000元

    公式: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额=7000×20%-555=845元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每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速算扣除数: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105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55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1005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755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5505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3505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叁仟元伍佰元后(外籍人员按肆仟捌佰元)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