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的方向向量为 (1,-2,1),这也是过 M 且与直线垂直的平面的法向量,
因此过 M 且垂直于直线的平面方程为 (x-3)-2(y-1)+(z-0)=0 ,
联立直线方程与平面方程,可得交点 N(0,2,5),
所以,由勾股定理得所求距离为 |MN|=√[(3-0)^2+(1-2)^2+(0-5)^2]=√35 .
直线的方向向量为 (1,-2,1),这也是过 M 且与直线垂直的平面的法向量,
因此过 M 且垂直于直线的平面方程为 (x-3)-2(y-1)+(z-0)=0 ,
联立直线方程与平面方程,可得交点 N(0,2,5),
所以,由勾股定理得所求距离为 |MN|=√[(3-0)^2+(1-2)^2+(0-5)^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