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字是语言学上所谓的“对立”的.比如说“发”对应的繁体字包括“發”(读[fā]的各种意思)和“髮”(读[fà]的各种意思),请问合并以后在什么情况下会造成歧义呢?又如“干”对应的繁体字包括“干”(盾牌,如干戈;由此引申出的干涉一类的意思;还有一个特例是“干支”,本来是“幹枝”的,古人用着用着把各种字用混了就成了“干支”了……)、“乾”(干燥一类的意思)、“幹”(读[ɡàn]的那些意思)和“榦”(实际上跟“幹”已经基本构成可以随意替换的异体字关系,只是不同意思中使用频率不一样罢了).请问把这些字合并了又会怎么影响汉字的表意功能呢?所以说嘛,该合并就合并,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