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时间里甲跑了100M,乙跑了90M,丙跑了80M,
则甲、乙、丙的速度之比为10:9:8,
则乙、丙的速度之比为9:8,同一时间里乙丙跑的路程之比为9:8
当乙到达终点(即乙跑了100M)时,则丙跑了100×8/9=800/9M,
则丙还剩下的路程为100M-800/9M=100M/9≈11.1M.
同样的时间里甲跑了100M,乙跑了90M,丙跑了80M,
则甲、乙、丙的速度之比为10:9:8,
则乙、丙的速度之比为9:8,同一时间里乙丙跑的路程之比为9:8
当乙到达终点(即乙跑了100M)时,则丙跑了100×8/9=800/9M,
则丙还剩下的路程为100M-800/9M=100M/9≈11.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