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把美德当成宝,而非世人眼中的宝物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
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攻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左传·襄公十五年》
译文:
有一个宋人得到美玉,把美玉献给子罕,子罕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把玉给懂玉的人看,他们说是宝物,所以才献给你.”子罕说:“我以不贪为宝,你以玉为宝,你把玉给我,那么我就是一个贪心的人 ,你失去了玉,我失去了不贪的德,大家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献玉的人很恭敬的说:“小人拥有玉,寸步难行,拥有这个玉是想请求免于死难.”
于是子罕把玉放置在自己居住的乡里,派玉人替自己雕琢、加工,(卖掉璧玉)使献玉者富裕之后,才让其人回到他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