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的基本性质是外项之积等于内项之积,所以
1、15:6=10:4或4:10=6:15
2、6:4=;3:2或2:3=4:6
3、2 :1=18:9
4、2:3=4:6和6:9=8:12
5、0.8:16=2:40和16:0.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