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速走完全程所用的时间是 1÷(1+20%)=5:6
1÷(6-5)/6=6小时
120千米后,再将速度提高25% 去掉120千米 剩下的路程(提速前后)的速度比是
1÷(1+25%)=4:5
时间比就是5:4 那么如果后半程不提速所用时间为
40分=2/3小时 2/3÷(5-4)/5=10/3 小时
120千米占全程的 1-10/3÷6=4/9
120÷4/9=270千米 即为全程
原速走完全程所用的时间是 1÷(1+20%)=5:6
1÷(6-5)/6=6小时
120千米后,再将速度提高25% 去掉120千米 剩下的路程(提速前后)的速度比是
1÷(1+25%)=4:5
时间比就是5:4 那么如果后半程不提速所用时间为
40分=2/3小时 2/3÷(5-4)/5=10/3 小时
120千米占全程的 1-10/3÷6=4/9
120÷4/9=270千米 即为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