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记、陋室铭、爱莲说和核舟记中关于而、之、以、为,乃,于的所有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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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言虚词用法(超详细版)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如: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敛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例如: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

    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赤壁之战》)

    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着”、“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序》)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例如:

    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例如: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赤壁之战》)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例如:

    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鸿门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