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分之11-(6分之1-12分之5)
=12分之11-6分之1+12分之5
=(12分之11+12分之5)-6分之1
=12分之16-6分之1
=6分之8-6分之1
=6分之7
25分之26-(6分之5+12分之5)
=25分之26-(12分之10+12分之5)
=25分之26-12分之15
=25分之26-4分之5
=100分之104-100分之125
=-100分之21
12分之11-(6分之1-12分之5)
=12分之11-6分之1+12分之5
=(12分之11+12分之5)-6分之1
=12分之16-6分之1
=6分之8-6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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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之26-(6分之5+12分之5)
=25分之26-(12分之10+12分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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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之104-100分之125
=-100分之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