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avorite一词用于上述句子的争议由来已久.
可以接受的是第一个句子My favorite food is apple,但在考试中千万别写.《朗文当代》倒是承认apple可做不可数名词.
我问过很多外教,他们比较认可第一句,但解释不清楚,最折衷的建议是对于可数名词不用favorite.我曾有一段时间认为可靠的写法是My favorite food is the apple,即定冠词加单数名词指一类东西,但所有外教都反对,他们认为加the就是特指.
本题中的is相当于等号,而相当于等号就意味着主语和表语可以调换位置,结果就出现了主谓不一致的现象.对于这个问题,不如forget it吧!
一起分享下面这个经典的悖论:
假设一条蛇想把自己吃掉,它可以从自己的尾巴开始吞起,直到把自己吃光,消失得无影无踪.动画片《巴巴爸爸》里就有这样一个情节.
祝大家开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