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Brown has a strange way of writing.Here is a notice from

1个回答

  • 解析如下:

    首先您需要知道一个词组:make sense of 使某事是有意义的.所以在这个题目中,but连接着两个并列句,其中but后面的句子由于no放在句首使用了倒装结构,所以根据后面的make ,我们需要将这个短语补全,所以选择A项,构成词组make sense of sth.句子翻译:布朗先生的写作方式很奇怪,这是来自于他手笔的一个便条(notice),但是他所写的内容却毫无意义.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