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第一次相遇时乙走了68千米,两车合走了1个AB两地的路程,第二次相遇时,两车合走了3个AB两地的路程,因为速度不变,所以乙走了3个68千米,即68×3=204千米,且第二次相遇时,乙自己走了1个AB全程多52千米,所以一个全程=204-52=152千米,即AB两地相距152千米.所以两次相遇地点的距离=152-68-52=32千米.综合列式为:68×3-52-(68+52).
68×3-52-(68+52)
=204-52-120,
=32(千米);
答:两次相遇地点之间的距离为32千米.
点评:
本题考点: 多次相遇问题.
考点点评: 本题主要通过分析每次相遇所行路程与全程的关系求得每次相遇时乙所行的路程进行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