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从A地以6千米/时的速度向B地行驶,40分钟后,乙从A地以8千米/时的速度追甲,结果在甲离B地还有5千米的地方追上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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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追赶之前,甲行走了40分钟=2/3小时

    甲所走的路程,也就是乙需要追赶的路程为 (2/3)*6=4(千米)

    追及时间=路程÷速度差 4÷(8-6)=2(小时)

    乙追上甲,需要2小时,既甲总共走的路程为 提前走的路程+追及过程中所走的路程 为 4+2*6=16(千米)

    这是甲离B地还有5千米 那么A、B之间的距离则是 16+5=21(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