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取出全桶油的25%,那么还剩下1-25%=75%
第二次比第一次少取5千克,如果第二次也取的和第一次一样多的话,那么也相等于取了全部的25%,那么剩下的就是1-25%-25%=50%,这种情况下还剩下的油的重量是20-5=15千克,也就是说15千克占全部的50%,所以全部汽油有15÷50%=30千克,列全式为:
(20-5)÷(1-25%-25%)=30
第一次取出全桶油的25%,那么还剩下1-25%=75%
第二次比第一次少取5千克,如果第二次也取的和第一次一样多的话,那么也相等于取了全部的25%,那么剩下的就是1-25%-25%=50%,这种情况下还剩下的油的重量是20-5=15千克,也就是说15千克占全部的50%,所以全部汽油有15÷50%=30千克,列全式为:
(20-5)÷(1-25%-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