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根据加权平均数的概念分别计算出3人的各自成绩.先求出采访写作、计算机和创意设计这三项的权重比3:5:2是各自的成绩,然后再求出这三项权重比5:3:2是各自的成绩,进行比较.
当采访写作、计算机和创意设计这三项的权重比为3:5:2时,
小明的成绩=(70×3+60×5+86×2)÷10=68.2;
小亮的成绩=(90×3+75×5+51×2)÷10=54.3;
小丽的成绩=(60×3+84×5+72×2)÷10=74.4;
当采访写作、计算机和创意设计这三项的权重比为5:3:2时,
小明的成绩=(70×5+60×3+86×2)÷10=70.2;
小亮的成绩=(90×5+75×3+51×2)÷10=77.7;
小丽的成绩=(60×5+84×3+72×2)÷10=69.6;
∴小明的成绩变化为70.2-68.2=2;
小亮的成绩变化为77.7-54.3=23.4;
小丽的成绩变化为69.6-74.4=-4.8;
∴小亮增加最多.
故本题选B.
点评:
本题考点: 加权平均数.
考点点评: 本题考查了加权平均数的计算;也说明了不同的权重时,各人的成绩排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