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知一个力(大小和方向)和它的分力的方向,则两个分力有确定值,
(2)已知一个力和它的分力,则另一分力有确定值.
(3)已知一个力和它的一个分力的方向,则另一个分力有无数解,且有最小值(两分力方向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