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数学竞赛,获一、二等奖的占获奖总人数的五分之三,获二、三等奖的占获奖

1个回答

  • 3/5+7/10-1=6/10+7/10-1=3/10

    答:获二等奖的占获奖总人数的十分之三.

    理由:

    一等奖+二等奖=3/5

    二等奖+三等奖=7/10

    3/5+7/10表示(一等奖+二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5+7/10-1

    表示(一等奖+二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减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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