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对的.
B的“身分”应当改为“身份”,虽然“身分”也有用,但是很少用到,正规应当是“身份”.
C的“污辱”改为“侮辱”.
D的“宽怒”改为“宽恕”.
“身分”还是“身份”
出版于三四十年代的《国语辞典》和1953年出版的《新华字典》都只有“身分”,没有“身份”.1978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身分”与“身份”两种写法并列,但“身分”列在前面,说明“身分”这种写法使用得更广.1996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以“身份”为正条,以“身分”为副条,明确体现了对“身分”和“身份”这一对异形词进行规范的态度,即提倡使用“身份”这一词形.有人对此颇有意见,认为还是用“身分”这一词形更为妥当.
“身份”与“身分”之别,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份”与“分”之别.先看“份”字.“份”,原读bin,《说文解字》:“份,文质备也.从人,分声.”它是“彬”的古字,《论语·雍也》中的“文质彬彬”,原来就写作“文质份份”.后来,新老交替,“文质备”义专由“彬”字表示,而资格更老的“份”反而只能赋闲在家了.再看“分”字.“分”是个多音多义字.根据《汉语大词典》,“分”有两个读音:fēn和fèn,读fēn的有17个义项,读fèn的也有13个义项,由此可见“分”这个文字符号负担之重,而这显然不利于文字记录的精确性和科学性,不利于书面交际.因此,为“分”减负很有必要.于是,比“分”字只多了一个“人”字旁而长期赋闲在家的“份”,再次找到了工作.
“份”再就业后,改读fèn,任务当然是为“分(fèn)”减负.“份”倒也称职,在人们的语言实践中,“分”字在表示“情分,情谊;名分,位分;缘分,福分;整体或全部中的一部分;量词”等许多义项时,都可写作“份”.如:同是曹禺的作品,其《原野》第二幕中有“虎子,你看在我的分上,你把他放过吧”,其《雷雨》第三幕中又有“看在妈的份上,别同他闹”;《礼记·礼运》中有“礼达而分定”,赵树理《张来兴》中也有“是我份内的事,传令我也没有什么说的”;《初刻拍案惊奇》卷三五中有“神明如此有灵!以应着昨梦,惭愧,今日有分做财主了”,梨园戏《入窑》中也有“是我俩缘份相牵又相伴”;沈从文《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中有“我们试去水边照照看,就知道这件事我们无分了”,茅盾《一个女性》中也有“造作那些不利于女士的流言,黄胖子和何求都有份”;《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有“那分面却热,老头儿低着头,伏桌儿吃”,当代作品中则常见有“一份报纸”“两份合同”,等等.
在现代汉语中,“身分”主要有“(人)在社会上或法律上的地位”和“受人尊重的地位”两个义项.如今,“身分”之所以被迫让位于“身份”,窃以为与以下因素有关:其一,“身分”的“分”的语素义是“名分、位分”之义,如前所述,此义之“分”可写作“份”;其二,“身分”之义与“人”有关,而“份”字在结构上从人从分,也与人有关,所以“身分”写作“身份”,更有利于人们见字明义;其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颁发,是促使“身分”让位
于“身份”的催化剂.应该承认,虽然“身份”这一词形早已见于文学作品中,如:曹禺《王昭君》第二幕有“他知道自己的身份是个奴隶”,刘澍德《迷》中有“当个小股员,就把身份提得那样高,脾气弄得那样大”,等等,但是,它的广泛使用确在“身份证”的颁发之后.因为颁发“身份证”是一种政府行为,“身份证”中“身份”这一词形的选用,客观上起了一种引导的作用.《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有鉴于此,降“身分”为副条,立“身份”为正条,既照顾了历史,又反映了语言的变化,可谓妥当.
有人担心,“身分”一词义项较多,若改为“身份”,恐难以涵盖“身分”的所有义项.不错,“身分”除了有“(人)在社会上或法律上的地位”和“受人尊重的地位”两个义项外,在近代汉语中还有“手段,本领;行为,勾当;体貌,模样;事物的价值”等意义.如《水浒传》第二三回有“(武松)把那打虎的身分拳脚,细说了一遍”;《初刻拍案惊奇》卷二十有“(那婆子)所以闲常也与人做些不伶俐的身分”;《董西厢·七》有“甚娘身分!驼腰与龟胸,包牙缺上边唇”;《儒林外史·三一》有“你这肴馔是精极的了,只是这酒是市上买来的,身分有限”,等等.此外,在老北京土语中,“身分”还有“物品的质量”之义,如李人《大波》第一部第四章二有“顾天成当下把一件染过两水、身分还很厚实的嘉定大绸长衫脱下来,搭在左手臂上”.但是,在现代汉语中,“身分”的意义范围已大大缩小,基本上只有“(人)在社会上或法律上的地位”和“受人尊重的地位”两个义项,而不再表示“手段,本领;行为,勾当;体貌,模样;事物的价值”等意义.至于“身分”的“物品的质量”之义,
在当今北京话中也很少说了,对于新生代北京人来说尤其陌生.所以,对于现代汉语词汇规范来说,提倡使用“身份”这一词形时,似乎不必担心“身份”“难以涵盖‘身分’的所有义项”.
还有人担心:“当前,在北京多数人是把‘身份证’的‘份’读为fēn,很少有人读为fèn.这种变化如果得到巩固,写的是‘份’,读的是fēn,‘份’字岂不要增加fēn的读音?”但这种顾虑也是可以消除的.因为“身份证”的“份”读为阴平fēn,是受其前的高平调阴平(“身”)和其后的高降调去声(“证”)的影响,读快了,就变读为高平调阴平(若不信,请再看具有相同声调组合的“工作证”“通讯社”“方便袋”“天地会”等,它们读快了,中间一音节也同样会变读为阴平),这是连续变调的结果,而连续变调是高于字调层面的一种语音现象,所以辞书中一般不标注连续变调.因此,“份”的读音仍然是一个fèn,并没有增加.
此外,还有人提出,台湾“行政院秘书处”1985年颁布的《文字处理档案管理手册》中曾规定:“部分”“身分”词中一律用“分”而不再用“份”,值得参考.实则此言欠妥.因为由于历史及地缘等原因,40多年来海峡两岸长期隔阂,因而产生了一些语言上的差异,这在词汇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如“彩电”“漱口”“流行音乐”,台湾称“彩视”“荡口”“风靡音乐”,甚至“身份”还可称“分身”(据常玉儒等编著的《海峡两岸词语对释》).所以台湾的规定对我们来说充其量也是“仅供参考”而已.从语言发展规律出发,从当代的语言事实出发,加以正确的引导和提倡,才是我们最重要的语言规范原则.实际上,就是在台湾也有用“身份”这一词形的,所以,1981年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编辑委员会编的《重编国语辞典》,其[身分]条的义项①“(民族》个人所具有的社会地位”中就注曰:“又作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