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题意,相遇时:
路程比:甲:乙=4:3
乙已走3/7,未走4/7,那么,
已走路程 与 未走路程 的比为:3:4
已走时间 与 未走时间 的比也为:3:4
已走12小时,那么未走为:12 / 3 * 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