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体要受到法向力,即合力在垂直于速度方向分力提供向心力,改变速度方向,满足向心力公式F=M×V^2/r,才能做圆周运动,若该力比M×V^2/r大,则向心运动,若小,则离心运动;
同时可以存在切向力,即合力在速度方向的分力,改变速度大小,不存在则物体做匀速圆周运动.
总之,必须有力提供向心力并符合向心力公式,这就是条件.
物体要受到法向力,即合力在垂直于速度方向分力提供向心力,改变速度方向,满足向心力公式F=M×V^2/r,才能做圆周运动,若该力比M×V^2/r大,则向心运动,若小,则离心运动;
同时可以存在切向力,即合力在速度方向的分力,改变速度大小,不存在则物体做匀速圆周运动.
总之,必须有力提供向心力并符合向心力公式,这就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