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上坡路程为 X(km),下坡路程为 Y(km);
从甲到乙 所用时间为:X/36+Y/48
返回时 从乙到甲 所用时间为:Y/36+X/48
则往返所用时间:X/36+Y/48+Y/36+X/48=2.8
由此可得:(X+Y)*(1/36+1/48)=2.8
所以:X+Y=57.6(km)
所以甲乙两地间路程为57.6千米
设上坡路程为 X(km),下坡路程为 Y(km);
从甲到乙 所用时间为:X/36+Y/48
返回时 从乙到甲 所用时间为:Y/36+X/48
则往返所用时间:X/36+Y/48+Y/36+X/48=2.8
由此可得:(X+Y)*(1/36+1/48)=2.8
所以:X+Y=57.6(km)
所以甲乙两地间路程为57.6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