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队单独完成不符合工期要求,所以第2个方案排除.
通过第二方案与第三方案可知:甲做4天的工作量正好可以完成乙队5天的工程量.
在相同的工程量下,甲做4天的成本为:1.5W*4天 = 6W
乙做5天的成本为:1.1W*5天 = 5.5W ,
甲6W > 乙 5.5W ,所以在相同的工程量下,乙的施工成本低于甲 ,所以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应尽量让乙参加施工.应选择第3个方案.
乙队单独完成不符合工期要求,所以第2个方案排除.
通过第二方案与第三方案可知:甲做4天的工作量正好可以完成乙队5天的工程量.
在相同的工程量下,甲做4天的成本为:1.5W*4天 = 6W
乙做5天的成本为:1.1W*5天 = 5.5W ,
甲6W > 乙 5.5W ,所以在相同的工程量下,乙的施工成本低于甲 ,所以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应尽量让乙参加施工.应选择第3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