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叹号和破折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与逗号、顿号等连用?

1个回答

  • 在规范汉语表达中,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因为除了引号,书名号这类标点符号之外,其他的标点符号在语句中都只能单用.我们常常看到的那种双用或多用标点符号的情况在规范表达中应属于错误使用.但由于语言表达有很强的自主性,在不影响沟通交流的情况下,这种现象经常出现,许多人也未意识到其错误,久而久之造成许多人正误混淆,视错误为正常.

    关于问题补充的回答:

    有些文章打个句号,再打…… 其实也是个错误表达.因为句号代表语句的结束,代表话语已尽,省略号代表话语未尽,或意在言外,这样的两者用在一起本身是很矛盾的.所以,如果要表达言犹未尽之类的意思,省略号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