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和小王第一次相遇时总共走了一个全程,然后小张到达乙地(假设他不再走),小王到达甲地(假设他不再走)时,两人共走2个全程;如果两人再次相向而行,则两人第二次相遇时,又走了一个全程,也就是一共3个全程.所以第二次相遇时,小张走的路程是第一次的3倍,即:
3.5乘3=10.5(千米).小张走的
10.5-3=7.5( 千米).全程
因为第二次相遇时,要走2个全程,所以第四次相遇总共走了:
1+2+2+2=7个全程
3.5乘7=24.5(千米).小张走的
24.5除以7.5=3(个全程).2(千米)
7.5-2=5.5(千米)
所以,当他们第四次相遇时,距甲地5.5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