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小学各阶段习作教学的目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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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学段(1~2年级)

    (三)写话

    1.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像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

    2.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

    3.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习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

    第二学段(3~4年级)

    (三)习作

    1.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

    2.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

    3.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

    4.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书面交际.

    5.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

    6.根据表达的需要,使用冒号、引号.

    7.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

    8.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第三学段(5~6年级)

    (三)习作

    1.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

    2.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

    3.能写简单的纪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能根据习作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

    4.学写读书笔记和常见应用文.

    5.能根据表达需要,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6.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

    7.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