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由题意可知,第一台录音机售出的总价是原价的125%,第二台录音机售出的总价是原价的75%.两台录音机售出的总价相同,都是200元.那么200元相当于第一台录音机原价的125%,则原价为200÷(1+25%);200元相当于第二台录音机原价的75%,则原价为200÷75%.分别计算出结果,与原价比较即可.
第一台录音机的原价:
200÷(1+25%),
=200÷1.25,
=160(元);
第二台录音机的原价:
200÷(1-25%),
=200÷0.75,
≈267(元);
两台的总价为:
160+267=427(元);
商店赔了:
427-200×2=27(元);
答:商店赔了27元.
故答案为:错误.
点评:
本题考点: 百分数的实际应用.
考点点评: 揭开表面数字相等,抓住问题的实质,是解决本题的关键.考查学生灵活运用数学观点和方法,分析判断日常生活中的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