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高度存疑.理由有点长.直接看结论的话,跳到最后一行.
之前的看法是: “处”在这是个名词,因此读去声(第四声).当时我的理由很简单,三个句子“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都是动-名-副词、谓-宾-状语的结构.
读第三声的理由就是“动词”,但是楼下(突然发现改完就变楼上了= =|||)说的理由太薄,你的“平日 恭”完完全全看不出“停留、保持”来.不把“居处”连着讲,根本没法讲通.“居处”表示日常生活算是固定了的讲法,还得看它是怎么来的.无论“处”做动词,与同义的“居”连用,还是“处”做名词,由“居(于)处”衍生出日常生活,都不悖理.仅从词性来判断,根本说不清.
查《康熙字典》,唐朝的《唐韵》没有“处”读去声的标注,直到宋的《集韵》才有,是《唐韵》漏了,还是这个音本来就是后来兴起的?就《唐韵》的可靠度来讲,暂时只能认为是后者.那么,当然可以推论,在上古时期也没有读去声的,这里只能读上声.
但是,《集韵》给上声“处”字的解释,仍然是包括名词义项的.我只能说,既然说不清楚词性,姑且沿用上古中古,继续读上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