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甲的速度是x千米/小时,则乙的速度就是(x-1.8)千米/小时.甲走的时间是4-0.5=3.5小时,乙走的时间是4-40/60=10/3小时,甲乙在返回途中相遇,则他俩一共走的路程是3倍的AB两地间距.因此可列方程
x*(4-0.5)+(x-1.8)(4-40/60)=3*39
解之可得 x=18千米/小时
即甲的速度就是18千米/小时
那么乙的速度就是18-1.8=16.2千米/小时
设甲的速度是x千米/小时,则乙的速度就是(x-1.8)千米/小时.甲走的时间是4-0.5=3.5小时,乙走的时间是4-40/60=10/3小时,甲乙在返回途中相遇,则他俩一共走的路程是3倍的AB两地间距.因此可列方程
x*(4-0.5)+(x-1.8)(4-40/60)=3*39
解之可得 x=18千米/小时
即甲的速度就是18千米/小时
那么乙的速度就是18-1.8=16.2千米/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