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题思路:先卖出鲜鱼的一半,即卖出了鲜鱼的[1/2],则还剩下全部的1-[1/2],再卖出剩下鲜鱼的一半,即卖出了全部的(1-[1/2])×[1/2],此时共卖出了鲜鱼的(1-[1/2])×[1/2]+[1/2],这时连筐还重17千克,则卖出的鲜鱼重56-17千克,根据分数除法的意义,这筐鲜鱼重:(56-17)÷[(1-[1/2])×[1/2])+[1/2]].
(56-17)÷[(1-[1/2])×[1/2]+[1/2]]
=39÷([1/2]×[1/2]+[1/2]),
=39÷([1/4]+[1/2]),
=39÷
3
4,
=52(克);
答:鲜鱼共重52千克.
点评:
本题考点: 分数四则复合应用题.
考点点评: 首先求出卖出鲜鱼重量占鲜鱼净重的分率是完成本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