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汽车从甲地开往乙地,如果把车速提高20%,可以比原来提早1小时到达.;若以原速行驶120千米之后再将车速提高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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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速20%,速度是原来的1+20%=6/5;所用时间是原来的5/6.节省了1-5/6=1/6,是1小时,所以原速度行完全程需要:1÷1/6=6(小时)

    开出120千米之后,只看后面部分:

    提速25%,速度是原来的1+25%=5/4,时间是原来的4/5.节省了1-4/5=1/5,是40分钟,即2/3小时.所以原速度行完后面部分需要:2/3÷1/5=10/3(小时)

    原速度行完全程需要6小时,后面部分需要10/3小时,那么前面的120千米用了:

    6-10/3=8/3(小时),这就可以求出原速度是每小时行:

    120÷8/3=45(千米)

    两城距离是:45*6=270(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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