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课标作文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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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类文:占总数10%———15%,符合题意,构思巧妙,语言生动富有个性,情感真实,基本没有错别字,书写工整,卷面整洁,符合字数要求.

    二类文:占总数30%———35%,符合题意,条理清晰,语言通顺,感情真实,错别字较少,书写工整,卷面整洁,符合字数要求.

    三类文:占总数30%———35%,较符合题意,较有条理,语句较通顺,情感较真实,病句、错别字较少,书写较工整,符合字数要求.

    四类文:基本符合题意,有感情,条理较清楚,病句、错别字较多,书写欠工整,字数略少.

    五类文:不符合题意,感情不够真实,基本没有条理,结构不完整,内容太少,错别字特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