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时期的“诸侯”其实还是原始社会晚期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制度的表现.他们被称作是“外服”,就是在王朝的边缘地带为商王服役的官员.他们分为“侯”、“甸”、“男”、“卫”、“邦伯”这五种,但是他们之间并不是像西周那样的等级制度,仅仅是五种由商王册封的五种地方官员罢了,后来才慢慢发展成为拥有地方统治大权的“诸侯”.
我认为,不应该说西周的分封制是源于井田制的.井田制是当时社会的一种生产关系,也就是一种土地及其产品的所有制形式,它是由于当时的生产力落后,没有办法开垦出来大量的土地,所以国家在经济制度上实行适合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井田制.至于分封制,我觉得只能说是一种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和适应生产关系的政治制度,完全说它“来源于井田制”似乎欠妥.
商朝的这种所谓的“诸侯制度”,其实也是因为当时的中央统治者还无力完全控制周边地区,加之氏族制度的残余还大量存在,所以采取这种形式来进行统治.
商朝时期,商品经济还处于萌芽阶段,就是起步阶段,当时的商品经济的形式主要是以物易物,整个经济还没有发展到一个相当成熟的地步,所以它对于政治制度的影响不是十分明显的.
商朝时期,准确来说还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赋役制度.在井田制之下,各个获得土地的贵族只需定期向商王缴纳贡赋即可,毕竟商朝还处于“国家”发展的早期阶段,各种体系都还没有成型,因此不应拿封建社会时期的各种制度来与之比较.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