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伙做生意,甲出的钱占乙、丙出钱总钱数的二分之一,

1个回答

  • 甲出的钱占乙、丙出钱总钱数的二分之一, 说明 甲出的钱占总数的 1/3;

    乙出的钱占甲丙出钱总数的三分之一, 说明 乙出的钱占总数的 1/4.

    12000÷(1 - 1/3 -1/4)× 1/3

    = 12000 ÷ 5/12 × 1/3

    = 28800 × 1/3

    = 9600 元 甲

    9600 × 3 ÷ 4 = 7200 元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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