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数学应用题三个人住旅店,一个人付十元,老板给伙计5元让他把钱退给那三个人,伙计自己藏了2元,那么算式应该列为【10-

4个回答

  • 其实道理很简单.

    27+2,没有任何意义,这两个数字根本不能相加.道理很简单,27是什么,是25元的实际房费和服务生藏起的2元的总和.里面已经包含2了,再加2就说不通了.

    正确算法:实际房费25元,服务生藏起的2元,一共是27元;“把剩下的3元钱分给了那三个人,每人分到1元”,27+3=30,就是最早三个人掏的钱.这样,就没有矛盾了

    这个问题,就是靠提问时的误导,让人进入陷阱.当老板退5块钱之后,30的概念就没有了,总花费就应该是27了

    最初,总花费是30,三个人分别10块

    第二步交钱,总花费是30 ,全在老板手里

    第三步,退钱给伙计,总花费是30,老板25,伙计5

    第四步,退钱给房客,这时三个人的总花费是27,老板25,伙计2

    题目里27+2的含义是房客花费加伙计收入,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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