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是如何计算的例题例题 甲卷烟厂生产X牌香烟,2010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8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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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增值税进项税=1.7万

    2、乙烟厂代扣代缴消费税=(10+4)÷(1-30%)×30%=6万 烟丝税率为30%

    甲烟厂委托加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17%=0.68万

    3、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已纳税款。所以销售烟丝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其已纳消费税3万可以抵扣。

    销售烟丝 增值税销项税额=18*17%=3.06 万

    4、销售X牌卷烟100箱,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5*17%=25.5万

    消费税=100×150×0.0001+100×1.5×45%=69万元

    5、当期应纳消费税=69-3=66万

    当期应纳增值税=25.5+3.06-0.68-1.7=26.1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