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相遇后走的10千米就是甲先前走的,根据甲的速度,用了10/5=2个小时。即两个人从出发到相遇一共用了2小时。
反过来,甲后半程继续走了1.6个小时,相当于1.6*5=8千米。所以乙的速度为8/2=4千米每小时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