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4=380(分)……四位同学的总分
由于“乙比丁多考了12分,甲比丁多考了10分”,所以甲比乙少12-10=2(分);又因为“甲、丙两人的平均分与乙的分数相等”,则并不单要补回甲比乙少的分,还要有剩下的一个乙的分数,所以丙比乙多甲比乙少的2分.
现在,就可以算了,甲=乙-2;乙=乙;丙=乙+2;丁=甲-10(乙-2-10).列式为:
乙-2+乙+乙+2+乙-2-10=380
4乙-12=380
4乙=392
乙=98(分)
甲=98-(12-10)=96
丙=98+(12-10)=100
丁:96-10=86
答: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各考了96、98、100、8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