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数学竞赛中,甲、乙、丙、丁四位同学的平均分为95,甲、丙两人的平均分与乙的分数相等,(看补充)

1个回答

  • 95×4=380(分)……四位同学的总分

    由于“乙比丁多考了12分,甲比丁多考了10分”,所以甲比乙少12-10=2(分);又因为“甲、丙两人的平均分与乙的分数相等”,则并不单要补回甲比乙少的分,还要有剩下的一个乙的分数,所以丙比乙多甲比乙少的2分.

    现在,就可以算了,甲=乙-2;乙=乙;丙=乙+2;丁=甲-10(乙-2-10).列式为:

    乙-2+乙+乙+2+乙-2-10=380

    4乙-12=380

    4乙=392

    乙=98(分)

    甲=98-(12-10)=96

    丙=98+(12-10)=100

    丁:96-10=86

    答: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各考了96、98、100、8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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