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甲不离开,那么甲乙丙3人合作6天,就要超过工作量的:
(1/10+1/20+1/20)x6-1=1/5
这1/5是甲离开的时间应做的工作量:
甲离开:(1/5)/(1/10)=2(天)
甲做了:6-2=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