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乙校获一等奖的人数占该校获奖人数的比例为x,另设甲校获奖人数为a,乙校获奖人数为b.
因为,甲、乙两校获一等奖的人数相等.甲校获一等奖的人数占该校获奖人数的百分数,是乙校相应的百分数的5/6,
所以,a*5x/6=bx b=5a/6
甲校获三等奖的人数占该校获奖人数的50%,即为50%a
甲校获二等奖的人数=a-a*5x/6-50%a
甲校获二等奖的人数是乙校获二等奖人数的4.5倍,
那么甲乙两校获二等奖的人数=(a-a*5x/6-50%a)*(1+1/4.5)
甲、乙两校获二等奖人数的综合,占两校获奖人数的20%
所以(a-a*5x/6-50%a)*(1+1/4.5)=20%(a+b)
把b=5a/6代入,化简15a-25ax=9a
a是甲校获奖人数,必不为0,可约去,所以x=6/25=24%
2、假设甲一天加工1个零件,乙2个,丙3个
五天一共加工了多少(1+2+3)*5=30(个)
完成了全部的1/3,所以总任务:30÷1/3=90(个)
丙休息8天,甲完成1*8=8个,
乙休息3天,工作了8-3=5天,完成了2*5=10个
剩余90-30-8-10=42个,甲乙丙共同完成,一天6个,共花42/6=7天
所以,总时间=5+8+7=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