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妄称理气之说是出於程颐和朱熹的理学,那麼「理在气之先」的说法确实是唯物主义实事求是的说法.因为程朱惑於「理」「气」的理解,才可说程朱的理学是唯心论的见解.可理或气并不是什麼引人遐思,让人想入非非的幻想,也不惟是程朱的说法才是真解.理或气,在中国的文字或古人的思想里,实不过是物质的状态表现而已.在中国的文字里,或者中国的哲理里,理者,无非是事物的条理.什麼是事物的条理呢?原来,中国古代的思考跟西方的马克思主义观点一样,都不认为事物是存在的东西.所谓事或物,纯属人类的虚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里把这点说得最清楚.他说︰「物质本身是纯粹的思维创造物和抽象.当我们把各种有形地存在的事物联合在物质这一概念下的时候,我们就把各种事物的质的差异都撇开了.因此物质本身和特定的存在著的物质不同,并不是感觉上存在著的东西.」那麼什麼是物质呢?为什麼又要研究这样的一种物质呢?物质不过就一种关系或联系形成的状态而被冠上的称呼.中国古代的哲学家或西方的唯物主义者都认为︰只有一些界线或界限构成关系或联系,而这些关系或联系形成影响或作用的这种状态,我们才称之为物质或事物.中国文字里即称成形、成器者为物、事或务.恩格斯也是这麼说的.他在同一本书里说︰「我们也不知道什麼是物质和运动!当然不知道,因为还没有任何人以其他的某种感性方式看到或体验到物质本身和运动本身;人们所碰到的只是各种不同的现实地存在的实物和运动形式.实物、物质无非是物质的东西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总和中抽象出来的;运动本身无非是一切从感觉上感知的运动形态的总和;像『物质』和『运动』这样的名词无非是简称,我们就用这种简称把许多不同的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把握住.因此,只有研究个别的实物和个别的运动形式,我们也才认识物质和运动本身.」为什麼要称呼这种状态为物质或事物呢?又为什麼要研究这样的一种事物呢?因为它的关系或联系形成了影响和作用,这些影响和作用因为是通过联系和关系把可能有的发展和变化明明白白地表现出来,可得让我们放在心里理解、分析和施加作用,因而让我们能在自然界里安然自在地生活下去.所以这些事物对我们人类就变成具有重要性了.而事物的关系或联系就是事物与事物之间的界线或界限.在中文里即谓之理、纪、丝、缕或绎.无论是理、纪、丝、缕或绎,都是把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或联系联系起来,而且合宜适切地让每一种事物的状态安然无事地相处著.是故,理者,《玉篇》释为「道也」或「文也」.《广韵》释为「义理」.道即途径或道道、道理.文即错画,即杂错的线条或界线.义理,即合宜适切的线条或界限.事物既然是通过线条或界限所构成的形态,那麼它们之间的影响和作用即形成了形势.;在中国的文字里,对这样形成的形势即称之为气、数、色、术或象.有形因而才有气和色;可却唯有理这种线条或界线才得成形具势.是之,理在气之先,这是事物原本形成和产生作用的道理,也是自然界里自自然然的原本状态.这是事物的原相.按照事物的原相来说明问题,自是唯物主义无它.要说它是唯心主义,莫非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也当成是唯心主义,才有可能这样说.然要是这样做,就颠倒黑白,本末倒置,不明是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