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辆车分别从A,B两地同时出发相向而行,出发时甲的速度是乙的4/5,到达终点后原路返回时甲的速度提高3/4,第二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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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路返回时甲的速度提高3/4”应该是“原路返回时甲的速度提高1/4”吧

    设两地的距离是X

    甲的速度是乙的4/5,则甲乙的速度比是4:5

    设乙的速度是5份,则甲的速度是4份

    回来时甲的速度是4*[1+1/4]=5份,乙的速度是5*[1+1/3]=20/3份

    第一次相遇,甲乙的行程比是4:5,即甲行了4X/9,乙行了5X/9

    第二次相遇,乙共行了[X+4X/9+34]千米,甲行了[X+5X/9-34]千米.

    甲乙二人从出发到第二次相遇,所用时间相同.

    X/5+[4X/9+34]/[20/3]=X/4+[5X/9-34]/5

    X=126

    即两地之间的距离是126千米.

    下面不用方程来做:

    设乙速度为单位1,甲速度为4/5

    乙走完全程时,甲走完全程的4/5,还剩1/5

    乙提速为1*(1+1/3)=4/3

    甲走完剩下的1/5,用时1/5÷4/5=1/4,此时乙往回走了4/3*1/4=1/3

    甲乙开始相向而行,甲提速为4/5*(1+1/4)=1

    (1-1/3)÷(1+4/3)*1=2/7,第二次相遇,甲距B地距离占全程的2/7

    1÷(1+4/5)*1=5/9,第一次相遇,乙距B地距离占全程的5/9

    34÷(5/9-2/7)=126千米

    A、B两地相距126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