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小明家离县城x千米。根据时间列方程:(18/5)/(x/5.5*3/4)-(18/5)/(x/5.5)=12/60
(说明:根据中间改速度的那段列的方程,左边第一个式子是实际用的时间减去第二个式子即计划用的时间=右边晚到的时间,单位是以小时计)
解得x=33
答(略)
设小明家离县城x千米。根据时间列方程:(18/5)/(x/5.5*3/4)-(18/5)/(x/5.5)=12/60
(说明:根据中间改速度的那段列的方程,左边第一个式子是实际用的时间减去第二个式子即计划用的时间=右边晚到的时间,单位是以小时计)
解得x=33
答(略)